您的位置:首页 > 科技 > 正文

戴口罩导致肺结节?残留环氧乙烷致癌?都是谣传!

2023-03-17 11:26: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16313   

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医用口罩经过解析期,出厂时的环氧乙烷残留量不能超过10微克/克,这一浓度不会给人体带来伤害。而环氧乙烷本身极易挥发,出厂时已经符合国家标准,再加上长时间的挥发,存在残留并且危害健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戴口罩作为人们新的生活习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

近日,“戴口罩会导致肺结节”“口罩上残余的环氧乙烷致癌”等传闻,让不少人对戴口罩产生了疑虑与担忧。那么,这些观点是否正确?

长期佩戴口罩与肺结节发生无直接关系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胸外科副主任医师钱坤介绍,医院体检中心的数据显示,作为长期持续佩戴口罩的典型人群,医务人员的肺结节检出率并未高于医院其他非必要佩戴口罩的群体。“数据表明,长期佩戴口罩和肺结节的发生没有直接关系。”钱坤说。

从口罩的材质来看,按照常用的医用外科口罩执行标准YY0469—2011,口罩面体分为内、中、外三层。其中内、外层为聚丙烯无纺布,中间层为聚丙烯熔喷布。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钱晓明此前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制作口罩用的熔喷布,是由聚丙烯高分子材料加工而成的超细纤维非织造材料,这种高分子材料加工为熔喷布后,在正常的使用时限内,不会产生小分子物质。他指出,聚丙烯在外力的作用下,也可能会变成粉末颗粒。不过,这种粉末颗粒都是以大颗粒形态存在的,很难被吸入肺中。

对于口罩内层,钱坤表示,口罩内层的原料PP纺粘纤维即使碎裂,结成100微米量级的毛屑进入呼吸道,也会被多重人体屏障阻挡和呼吸道自我清除机制排出,不会产生肺结节。

“数据显示,只有粒径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才有可能引起尘肺等疾病。100微米量级的毛屑,作为生活中的大颗粒,基本会被我们黏液纤毛系统清除或者被吞噬细胞吞噬,不会形成肺结节。”钱坤说。

虽然“戴口罩会导致肺结节”这一观点并不正确,但这也提醒我们要注意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应当使用符合国标的产品,定期更换口罩。“从医院感染防护的角度来看,要求每4—6小时更换一次口罩。”钱坤说,“当您发现身边的朋友从兜里拿出了一个很软很皱,并且表面毛茸茸的口罩时,应该及时提醒他更换口罩。”

使用符合国标的口罩可有效保护健康

“目前绝大多数的口罩消毒采用环氧乙烷,而环氧乙烷确实是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一类致癌物。”钱坤说,“但抛开剂量谈毒性是不科学的。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医用口罩经过解析期,出厂时的环氧乙烷残留量不能超过10微克/克,这一浓度不会给人体带来伤害。”

环氧乙烷属于杂环类化合物,是一种重要的石化产品、也是一种广谱灭菌剂,可以杀灭多种细菌、霉菌及真菌,被广泛地应用于洗染、医药、农药等领域。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医疗器械检验所所长肖海龙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一个口罩从包装好,到环氧乙烷杀菌,经过7—14天的解析,再经历出厂、仓库、运输、销售等环节,最后到消费者手中,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而环氧乙烷本身极易挥发,出厂时已经符合国家标准,再加上长时间的挥发,存在残留并且危害健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钱坤表示,现阶段,环氧乙烷灭菌是医疗器械领域最常见、最普遍、最成熟的灭菌方式,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标的口罩,能够有效保护我们的身体健康。

肺结节产生存在多种诱因

“近两年新增的肺结节患者,多数是因为升级了体检套餐,由原有的胸片检查改为更清晰的低剂量螺旋CT,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进行了胸部CT检查,才偶然发现自己有肺结节。可以说,肺结节患者的突然增加与戴口罩是同一时期内的不相关事件。”钱坤说。

钱坤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常见的肺结节包括4种,分别是炎症性结节、增生性结节、肺部良性结节和肺部恶性肿瘤。临床数据显示,90%以上的肺结节都是良性。

“炎症性结节的外在病因是细菌和病毒的侵入,内在原因是机体抵抗力的下降。”钱坤说,“而从事采矿、装修等工作却缺少充分的职业防护,会使自身在短时间内吸入过量粉尘,并超出肺部本身的自清洁能力。这些颗粒物会长期积存在肺泡并形成慢性炎症反应,最终形成增生性结节。”

钱坤表示,肺部良性结节多在非特定条件下产生,而肺部恶性肿瘤则多由肺部慢性疾病诱发,或由其他器官恶性肿瘤转移导致。

钱坤建议,预防肺结节要注意呼吸道卫生、戒烟,并在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佩戴口罩。同时,还要注意居室环境的通风,避免过度装修。平时要多锻炼,增强心肺功能。对于特殊职业群体,要加强职业防护,并定期参加有毒有害工种的职业体检。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新闻观察网 (2012- )  备案号:沪ICP备2022019539号-11